中國傳統的喪葬習俗( 二 )
招魂、送魂儀式
死者的尸體安排就緒之后,就要舉行招魂儀式。據說,客死在他鄉的魂魄,找不到歸途。這個魂魄就會像他的尸體一樣停留在異鄉,受著無窮無盡的凄苦。他也不能享受香煙的奉祀、食物的供養和經文的超度。這個孤魂就會成為一個最悲慘的餓鬼,永遠輪回于異地,長久地漂泊,沒有投胎轉生的希望。除非他的家人替他"招魂",使他聽到那企望著他的聲音,他才能夠循著聲音歸來。
招魂儀式的舉行,必須選擇一個相當的日子。到了那天,喪家就在門前樹起招魂幡,或者掛上魂帛。有的地方親屬還要登上屋頂呼喊招魂,讓死者的靈魂回家來。據說,這是滿族等游牧民族的遺風,在草原上,如果看到哪座帳篷前立起了大幡,就知道哪家死了人,大家就都來吊唁,幫助料理喪事。后來這成了滿族人普遍的喪俗。
在史料的記載中,招魂的儀式起源非常早。周代的一些文獻中就說,死者親屬要從前方升屋去招魂,手拿死者的衣服面北呼叫,如果死者是男的,就呼名呼字,連呼三聲,以期望死者的魂魄返回于衣,然后從屋的后面下來,把衣服敷在死者的身上,這件衣服又叫做"腹衣服"。這件"衣服"被人所穿著,染上了人的肌膚香澤,有著"肉體"和"氣息"的雙重聯系;魂魄也許會被它所吸引,依著熟悉的味道或形狀而歸附回來。據說過去的傣族,幾乎家家都準備著叫魂的"魂籮",招魂的時候,就把死者生前的衣服裝在竹籮里,放上白米和白線,表示要把靈魂提回來。
到了近代,人們主要用大幡來作為招魂的工具。幡旗迎風飄飄,取其纏綿的意思,魂魄就能夠循著這飄揚的幡蓋歸來。大幡通常有三四丈高,它們的顏色和形狀各不相同。像滿族旗人的幡的顏色,是根據喪家和亡人所在的"旗"別來決定的,它的形式就像演傳統戲時所舉的大旗一樣,中間掛著緞子繡的軟片,繡著一條大龍。外邊因為飾著彩球下垂,所以俗稱叫"嘟嚕幡"。有的幡的上面有荷葉寶蓋,中間是紅寸蟒的大寬飄帶下垂,中間鑲著絨腰,幡有一丈長。另外有從寶蓋掛下的兩個窄條,由幡桿高高地挑起,幡桿插在紅漆架子的中央。另外,還有一種形式,幡的本身不是繡片,而是亡人的牌位,稱為"官銜幡"。據說,招魂后死者的靈魂就依附于這塊靈牌之上。幡的下座兩邊有穿杠的繩套。以便于出喪的時候由杠夫抬著,走在最前面導行。大幡一般立在二門的外面。死的如果是男人,立在門的左邊;如果是女人,就立在門的右邊。
有的招魂儀式,是非常有職業特征的,比如漁民的招魂。他們有一套特殊的祭奠習俗。漁民不幸葬身大海之后,因為往往無法找尋回尸體,他的家屬就用稻草人代尸,穿上死者生前的衣服,在家里擺設起"靈堂"。同時,在村外的海邊,要請道士為死者招魂。招魂要在夜間的潮水初漲時進行,死者的親人到海邊去叫喊,把失落在海里的"陰魂"喊回來,招進稻草人中,再進行安葬。這種招魂儀式,叫做"潮魂"。親屬要先在海邊搭起一個小小的"蘸臺",然后到了傍晚,就在帳篷里點起香燭,中間放著稻草人,身上貼著死者的生辰八字。等到晚上漲潮的時候,道士坐在"蘸臺"上,敲響鐘磬鐃鈸,嘴里念著咒語。這時候,"蘸臺"前后就燃起一堆堆的篝火,有人手拿一桿帶根的毛竹,頂梢上掛著籮筐,里面裝一只雄雞,面對大海,隨著道士的咒語,不停地搖晃著毛竹。也有的由死者家屬,披麻戴孝,提著有字的燈籠,高聲呼叫死者的名字:"某某來呀!某某來呀!"聲音非常凄涼。然后,由一個孩子或者親屬答應道:"來嘍!來嘍!"一呼一應,直到潮水漲平,才由道士引魂回家。到了第二天,親屬才把稻草人放進棺材,送到山上去安葬。
人死亡后,靈魂當然就要離開肉體。但是茫茫的陰間,從哪里走呢?于是下一個程序就是由活著的人來給他"指路"。"指路"就是為鬼魂指引升天的道路。在北方一些宗教的亡靈世界里,亡靈的"回歸"需要巫師的幫助和引導。首先,先上一條道,繼續向前走去,就分出許多岔道,這是按照死者的不同性別設的小道。亡魂走上自己氏族的道,要渡過一條河,那里有許多白骨。在這種作法下,據說可以安全渡河。
招魂和送魂儀式,表現了人們兩種相互矛盾的民俗心態。一方面希望死者靈魂活轉回來,另一方面則要告訴死者的靈魂迅速離開。
做‘七’儀式
按照古代的喪俗,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。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。三天還不能復活,希望就徹底破滅了。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,是由于當時喪禮繁縟復雜,尤其是天子諸侯,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,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。另外,父母死后應該合葬。父死不知母墓,母死不知父墓,都要把死者暫時殯起來,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時再進行合葬。這樣靈柩停放的時間就很難說了。
近代以后,靈柩一般都在"終七"以后入葬。人們認為,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,所以要舉行"做七",每逢七天一祭,"七七"四十九天才結束。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。
佛教認為,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,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,靈魂一般并不能夠馬上轉生。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,是在死后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,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。所以,人死之后七個七期中,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,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。所以,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。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后,亡靈托生的類別已成定案,再做佛事,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,卻不能改變他已托生的類別了。如果一個人,生前作惡很多,注定來生要托生畜類,當他死后的七七期中,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,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,當下懺悔,立意向善,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,而重生為人了。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"七魄"沒有散盡之前。
"做七"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,各地有各地的做法。在廣州一帶,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,必須由外嫁女回來,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,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,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。人死后的第一個七天、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,叫做"大七"。在這一天祭奠中有"走七"的習俗,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,外嫁女兒和媳婦們,每人各自提一只燈籠,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,爭取第一個跑回家,俗稱"爭英雄",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。因為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,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。
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。在浙江一帶,主持"做七"各有不同。杭州地區女婿來操辦"五七"而在臨安和寧波等地方,則由女婿做"六七"。在"五七"的前一夜,很多地方都流行搭"望鄉臺"。傳說,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;就會在陰間里登上"望鄉臺"眺望陽間的家室,會見親友。杭州人習慣在臺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,上面罩把傘。而蘇州一帶的地方,在這一天的五更時分,子女們打開大門向西連續大喊三聲:"某某回來吧!"然后向靈前痛哭,同時端上事先準備好的酒菜,設奠祭祀,叫做"五更夜飯",這個儀式就是"喊五更"。天亮之后,喪家就請店事先用花紙扎一座住宅,門窗、廳堂、庭欄、井灶等十分齊全,給人觀賞之后,用火燒盡,據說這樣可以使死者在陰間有房可住,這叫做"化庫"?,F在則把紙糊的家電焚化給死人,好讓死者在陰間也過上"現代化"的生活。到了四十九天,便要做"斷七"。斷七過后就出了孝期,喪家都很看重。親朋好友參加"斷七"禮儀活動。"斷七"這一天,請道士和尚來做道場,美其名曰"保太平"。因為這一次則是為活人祈禱。念經拜懺之后子女們便脫下喪服,換上常服。
在中國南方一些民族中,"做七"期間還有一種"娛尸"的習俗。土家族在留置靈柩期間,每十二天舉行一次隆重的守靈儀式,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喪家的房屋后,吹拉彈唱,跳喪舞,借以談情說愛,選擇對象。跳喪舞,又叫做"散憂禍"、"打喪鼓",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兩千多年多年以前發明的一種民族舞蹈,后來土家族的子女們就一代一代地把跳喪舞傳承了下來,流傳至今。人死以后,尤其是長輩百年歸天以后的第一個晚上,喪家就開始了這種跳喪舞的活動。被請的歌師傅一人擊鼓領唱,還有兩人幫和,邊歌邊舞,圍著棺材一跳就是幾個通宵。跳喪舞是要給死者家屬減輕悲痛,解除憂悶,以達到哀而不悲,傷而不痛的目的。